【读者服务】关于图书续借规则变更的通知

发布者:公卫学院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3-14浏览次数: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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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方便读者,提高图书利用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图书馆对图书续借规则作如下调整:


  1. 续借申请日期

图书续借申请日期为所借图书到期前15天内。

例:所借图书将于315日到期,可申请续借的时间范围为31-15日,316日起所借图书逾期,无法申请续借。

  1. 续借借期

续借借期不再从续借之日算起,而是从当前借阅到期之日算起。

例:所借图书将于315日到期,310日申请续借成功后,所借图书到期日延长30天,即414日。

  1. 续借申请途径

读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图书馆主页、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学习通等途径申请续借,详见附件1:yl34511线路中心图书馆图书续借操作指南。


其他借阅规则不变,详见“图书馆官网(https://lib.sumhs.edu.cn/-读者指南-图书馆借阅规则”。


调整后的续借规则即日生效,如有疑问可至南苑图书馆服务台咨询或致电图书馆阅读推广与服务部 6588298265883871


请各位读者知晓,谢谢!



yl34511线路中心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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